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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号——关于选树“河北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关于选树“河北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各有关单位及省总工会对口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在经济转型和企业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凝聚力、创造力和竞争力。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工发〔2007〕22号)要求,拟开展河北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选树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标准
1、坚持按照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企业和职工的共同愿景。
2、企业董事会(党委)、管理层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文化建设放在企业发展的战略位置,有明确的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3、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倡导先进文化,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凝聚力强、工作效率高、管理效能好,企业文化对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作用明显,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4、企业有较完善的企业文化管理体系,有较为完整、系统的企业文化建设成果的总结与提炼(价值观、文化手册、体系化的文化呈现等),管理职能到位,运行有效,有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企业文化活动开展活跃,员工参与积极性高。
5、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指导方针,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牢固树立企业为人、企业靠人的人本理念,尊重职工,理解职工,关心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实现人性化管理。
6、建立并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爱岗敬业、改革创新、互利共赢的现代企业准则,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7、强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和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8、不断创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打造企业品牌,企业形象特色鲜明,在同行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认知度、信誉度和美誉度。企业三年内无严重事故和社会性不良现象发生。
二、企业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从事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或者业务管理工作,对推进本单位企业文化建设贡献突出;重视企业文化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三、河北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选树程序
1、申报,由各设区市按照选树标准推荐本辖区内示范单位、先进个人。
2、评审,由省企业文化建设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企业进行评审,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进行评估。
3、公示,在有关媒体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4、颁发证书及奖牌。
四、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文化建设事迹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反应企业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中的突出事迹(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2、企业文化建设光盘(10分钟左右)。
3、企业文化手册和员工手册。
4、企业厂报厂刊。
五、具体要求
请各设区市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单位及个人的推荐选树工作,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企业文化建设登记表、事迹材料、企业文化建设光盘(10分钟左右)报省企业家协会。
六、领导机构
由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企业家协会,具体负责“河北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的选树具体事宜。“河北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应接受评审委员会和推荐机构的监督,不断优化企业文化建设体系。“河北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称号保有期三年,三年后重新审定。
 
    
 
河北省总工会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
 
 
河北省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2015年8月26日   
 
联系方式: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联系方式:
    编:050011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36号328室
联 系 人:张英杰 刘冰
联系电话:0311-89690698 896906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河北省总工会联系方式:
邮编:050091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09号
联系人:张永敏 徐小丽
联系电话:0311-67569177 675691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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