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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期“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

时间:2011-08-10 16: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文件

          冀企培字[2011]32号
 
         
          关于开展第五期“生产运作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企业家协会及各行业企业家协会、各直属会员企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批准(见附件一),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正式承担了“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开发制定工作,并在(原)河北省劳动保障厅的具体领导下(见附件二),组织开展该职业的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根据(原)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生产运作管理师”作为国家推出的一个新职业,先期委托河北省负责有关试点工作,待总结经验后并且条件成熟时正式在全国大面积推广。目前,已有四期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考试圆满结束,三百余名中高层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和鉴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关每期培训班的学习、考试情况,可通过登陆
http://www.hbeetc.com详细了解。
    我会调查结果表明,上述由我会组织培养的三百余名生产运作管理师绝大多数在本单位得到重用,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以及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通知》(冀劳社[2008] 47号)的规定获得了薪资提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获得者每月增加津贴不少于500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获得者每月增加津贴不少于800元)。同时,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3号)之规定,凡在2010年当年退休并在此之前获得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均已于2011年1月份起每月增加80元的基本养老金。事实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出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标志着我国生产运作管理人才的培养、评价和考核正式依法纳入了国家考试制度,并已全面进入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有效规范和促进了企业生产运作管理人才队伍的能力养成、素质提高和职业化进程,对国家有益、对单位有用、对个人有利,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价值。
    学员们普遍反映,省企业家协会开展的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教学正规,授课精彩,证书权威,既让大家通过学习“满载而归”,又让大家通过考试“获得身份和待遇”,的确是“一举双得、一石两鸟”的好事情。目前,第五期生产运作管理师认证试点的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2011年8月21日-8月27日在石家庄市进行试验性培训鉴定。
根据《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定义,生产运作管理师是指“在生产与服务领域承担生产运作战略的制订与实施、生产计划的制订与控制、生产运作系统的空间组织和过程组织以及作业排序、库存控制、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供应链管理等任务,并借以提高企业生产运作效率和效益的管理人员”。依照《标准》,该职业按知识和技能水平的不同划分为助理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等级;符合申报条件,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生产运作管理”是由制造业的“生产管理”演化而来的,由于服务业在社会生产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其“运作管理”类似于制造业的“生产管理”,故两者被管理学家们合并为“生产运作管理”。事实上,无论是在制造业还是在服务业,生产运作都是企业创造价值的主要环节,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可以说,若没有科学、高效的生产运作管理,企业其它方面的管理要么会成为“空中楼阁”,要么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无法发挥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因此,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生产运作管理人才队伍,从而全面提高自身生产运作的效率和效益,是企业整体推进科学管理、价值管理、务实管理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措施,尤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更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战略发展的必由之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时推出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标志着我国生产运作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必将积极促进我国优秀生产运作管理人才的大批涌现,从而为我国企业管理模式向精深化、高级化方向转变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请各企业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目的
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帮助广大企业培养和造就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生产运作管理人才队伍,从而对企业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二、培训鉴定内容
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生产运作管理专家团(首席专家: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启兰)根据《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五大职业功能模块,系统讲授生产运作管理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方法。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产运作战略制定与实施(职业功能一)
1、生产运作战略与生产运作系统目标决策的关系
2、影响生产运作战略的因素
3、选择核心能力战略
4、生产运作战略的优化决策
5、构造世界级制造系统
(二)生产运作系统设计(职业功能二)
1、新产品(服务)开发、工艺设计和技术选择方案的规划(企业R&D)
2、生产能力的计划与平衡(服务运作当中排队模型的应用)
3、工作测定与设计、人机工程分析、劳动报酬制度设计与规划
4、生产(服务)设施选址与设备布置
(三)生产运作过程管理(职业功能三)
1、生产过程平行交叉作业的组织
2、5S管理方案制定及生产(服务)现场管理的改善
3、质量统计分析与控制
4、生产(服务)设备维修、更新和技术改造
(四)生产运作系统计划与控制(职业功能四)
1、年度生产(服务)计划制定与优化
2、库存控制、准时化采购方案、供应链管理
3、物料需求计划(MRP)及其计算
4、生产(服务)作业计划编制与控制
5、工程(服务)项目计划管理与控制
(五)生产运作系统管理创新(职业功能五)
1、JIT运用与方案优化、看板管理
2、敏捷制造/快速响应服务
3、产品(服务)大规模定制
4、业务流程重组(BPR)
依照《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上述培训鉴定内容根据等级的不同会有不同侧重,详细内容请登陆“中国生产运作管理师网站”(
http://www.chinapom.cn)查询。
三、培训鉴定对象
1、生产运作管理师:企业负责生产(业务)的计划、组织、调度、指挥、质量检验和督导等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如车间主任、计划处处长、运营经理)及业务骨干,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设备(设施)管理人员。
2、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企业主管生产(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生产总调度、运营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培训方式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学习;面授是指学员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
五、培训及鉴定考试时间
1、面授培训时间:2011年8月21日-8月26日(8月20日报到)
2、鉴定考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
六、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培训及鉴定等级
生产运作管理师、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两个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八、申报条件
——生产运作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5)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九、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同时还须进行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及答辩)。
十、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有关费用
1、生产运作管理师: 3200元/人
2、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49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格审查费、培训费、考试费、阅卷费、业绩评估费、论文评审及答辩费、证书费等。
十二、本期优惠政策
为庆祝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培训联动机制的重新启动,报名参加本期高级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学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报名学员在参加完鉴定考试后的六个月内,可以免费参加一次价值1580元的培训联动机制公开课,具体课程和参加时间可由学员在培训联动机制一年12期公开课中任意选定。
2、单位集体报名在一期班内累计超过五人者,该单位在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完鉴定考试后的六个月内,有权派员在培训联动机制一年12期公开课中任意选定“六人次”免费参加,价值总计9480元。
有关省企业家协会培训联动机制的详细介绍及其2011年—2012年十二期课程安排请见“冀企培字【2011】11号”文件或来电咨询协会培训部。
十三、其它
为保证必要的自学时间,申报人员需将填写好的《培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三)及有关费用提前寄(汇)至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将据此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相应教材、《论文撰写要求》及考务安排。申报人员须于2011年8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寄至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并经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报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进行审定。
十四、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培训部)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36号4楼                
邮    编:050011
咨询电话:0311-67660188、67660288、18031106315
传    真:0311-67660296、67660387
联 系 人:吴丽燕、高灿
附件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同意河北省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并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复函》
附件二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并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批复》
附件三  《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发函

                                           劳社培就司函[2005]79号

关于同意河北省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
并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复函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并开展相应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请示》(冀劳社呈[2005]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厅委托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在省内进行相应培训,并由你厅组织开展试验性鉴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请保持与我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及时通报职业标准、考试大纲、培训教材、考核试题等方面情况。试点工作结束后,请提交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及试验性鉴定总结。
特此函复。

 

 

 

 


附件二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
冀劳社办[2005]279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同意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
培训中心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并
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批复
河北省企业创新职业资格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开展生产运作管理师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并请示劳动保障部,同意你中心组织开发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标准及相关教材,并开展该职业资格试验性培训鉴定试点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你中心要按照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此项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技术资源开发和培训组织工作,为今后我省正式开展生产运作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二、你中心在试点工作中,要根据该职业特点和我省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开发制定科学合理的职业标准和相关教材,并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要按照制定的《标准》要求组织报名,报名结束后,需将名单及申报者的原始证件报省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并经职业培训处核准后,方可开展培训。要根据该职业的标准培训学时和培训计划,组织好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后,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你中心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遵循“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及时与省厅沟通职业标准开发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培训,积极探索该职业培训鉴定的经验,并及时将有关阶段性总结上报省厅。
   此复。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培训部
生产运作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公 章)                    传  真 
通信地址                              邮  编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职 务 

学 历           工作年限              报考级别

 固定电话        手  机               身份证号码
        
费用汇出时间     汇款金额       元    开票名称  

推荐人           汇款方式            邮局汇款——                                              
邮编:05001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36号420室    
收 款 人:张 珍                                      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委托收款单位):石家庄创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账    号:4730220001819100028315
请将此表格填妥并回传至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培训部(培训部传真:0311-67660296、67660387);同时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相关报名事宜,报名咨询电话:0311-67660188、67660288,1803110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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