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省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及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发改办财金〔2024〕451号)精神,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优化信用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信用保障。从2007年以来,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相关社团等单位参与开展的“河北省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对我省企业诚信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得到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开展“河北省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同时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为企业提供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帮助企业在信用管理水平上进行提升;活动还将选树一批“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继续开展诚信企业评价活动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评价活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树立诚信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号召全省企业对照《河北省诚信企业创建办法》(见附件1)中的创建指标体系和标准,进行自查、自改、自建。各行业协会、相关单位要对所属企业的诚信创建活动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并将诚信建设优秀的企业及个人推荐到省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
1.企业申报和相关单位推荐。
2.河北省企业家协会作为本活动的承办单位,具体承担评选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评选办公室对申报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登记。
3.由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民银行、消保委等)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进行专业性审查。
4.评选办公室对各部门审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做必要的核实、考察后,提出“河北省诚信企业”的建议名单,并将企业材料交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5.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河北省诚信企业”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河北省诚信企业”当选名单。
6.授牌及宣传:
a.召开授牌大会,由省相关厅局领导对当选的“河北省诚信企业”颁发牌匾、证书。
b.在“河北省企业家协会网(www.hbeda.org)”上进行宣传展示。
c.将当选企业的优良信息录入到由各级政府管理、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供社会各界查询,使当选企业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d.本活动中出具的信用报告评价结果将在“信用中国(河北)(http://xy.hebei.gov.cn/credServInstAnno)”公示及查询。
信用报告可快速全面了解企业的综合信用状况,正确认识分析企业优势和劣势,为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减少不必要的信用风险和损失,是企业今后参与政府招投标等社会交易项目的必备条件。今年继续开展此工作,参考企业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机制,以提升创建活动的高度和创建效果的实用性。活动合作机构为河北建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该机构将为申报企业做专业信用评价,出具信用报告及等级证书,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信用中国(河北)”公示,为查询者提供企业全面、准确的综合信用信息,为各类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河北省诚信企业评价活动所出具的信用报告是依据企业提供的材料以及从信用中国网站等采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分析整理后形成客观反映征信对象信用状况的信息集合报告。不仅能为企业参与信用交易提供支持,同时也为企业及时发现信用问题、改善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提供帮助。
1.选树“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对当选者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2.申报“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应是该企业负责诚信建设的领导者或专(兼)职工作人员(以电子版申报材料为准),原则上每个企业只申报一名,大型企业集团和连续当选企业可申报2-3名。
3.申报者重视企业诚信建设,在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有措施、有办法、有成效,对本单位企业诚信建设有突出贡献。
4.申报者所在企业必须同时申报“河北省诚信企业”。
(一)申报途径
河北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可以直接向“评选办公室”申报,也可通过省、市、县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向“评选办公室”推荐申报。非法人企业经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即可申报。
无论是直接申报还是推荐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填写齐全的申报材料:
1.《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2.文字材料。2000字以内诚信建设文字材料(申报时严格校对无误并写明与诚信建设相关的文章标题和企业名称),包括企业简介、主导产品、主营业务企业诚信建设,对社会责任感的表现(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内容。
3.申报补充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的法定生产经营证书,以及近三年内市级以上机构颁发的与诚信相关的各种奖励、荣誉、资质和信用评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见附件3)。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填写,其中授权委托书需加盖企业印章。
5.《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4)。
6.《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企业联系表》(见附件5)。
7.按照《信用报告系统填报流程及内容说明》进行填报(见附件6)。
1.电子报送:将申报材料中第1、2、5、6、7条所要求的内容用电子邮件发至评选办公室邮箱(pxbgs311@163.com),并致电确认。
2.纸质报送:将申报材料中第1、2、3、4、6、7条所要求的内容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材料和企业名称)。
3.全部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材料须在2025年4月13日前报至评选办公室。
1.按《河北省诚信企业创建办法》第十八条“河北省诚信企业称号有效期两年”的规定,2023年(含)以前认定的“河北省诚信企业”应重新申报。
2.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各项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本活动只对申报评价企业收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费用(含牌匾、证书及授牌仪式会务费等)。
4.本通知及附件在河北省企业家协会网站(www.hbeda.org)上公布,企业和相关单位可上网查询和下载。
1.河北省诚信企业创建办法
2.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
4.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5.河北省诚信企业申报企业联系表
6.信用报告系统填报流程及内容说明
评选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建峰 刘旌
联系电话:0311-86032219 88990855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B座1006室
邮 编:050022
电子邮箱:pxbgs311@163.com
河北省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