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则:
一、性质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河北省企业家协会下属的专业职能委员会。接受河北省企业家协会的领导。
二、委员会的宗旨
代表和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利益,了解和掌握我省劳动关系状况,研究和分析我省劳动关系的形势,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劳动关系提供全面的服务,促进我省劳动关系的谐调和稳定。
三、委员会的任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和问题;开展培训、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培养人才;代表河北省雇主组织参与省内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提供劳动关系方面的技术服务,对有共性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维护企业和雇主利益不受损害。
1、研究省内劳动关系的动态和变化,向政府或劳动部门反映企业遇到的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我省企业内普遍存在的劳动关系问题。
2、探索维护企业和雇主(企业家)利益的机制和途径。借助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积极有效地维护劳动关系问题中企业、企业家的利益,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劳动关系环境。
3、增强雇主(企业家)对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视程度。
4、配合政府开展劳动关系方面的工作。
5、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四、工作范围
1、通过各种渠道,为会员企业提供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案例和信息。
2、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学习考察活动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3、通过建立和发展与省外、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关系,学习先进经验,提高我省处理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水平。
4、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发挥省企业家协会雇主组织代表的作用。
5、建立和沟通与政府劳动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国家及我省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政策动态,向企业传播并规范企业行为;就影响企业利益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以确保政府制定政策时,不影响企业的生存环境。
6、建立和沟通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在本着维护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合作处理好企业劳动争议问题。
五、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人数可视委员会工作情况逐步扩充。
主任委员由各种经济成分企业中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经营成就突出的厂长、经理(董事长)、著名劳动关系专家和协会领导担任。
委员由劳动关系专家、法律专家和有影响的企业劳资部门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每年年初或年末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下年度计划。
不定期召开临时委员会会议,研究有关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由省企业家协会指派专人负责。
办公室职责:
1、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工作计划;
2、代表委员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3、代表委员会与相关组织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
4、具体负责主任委员和委员的变更事宜;
5、根据形势要求,提议召开、召集委员会临时会议,研究相关的劳动关系问题和委员会重大决策事项。
六、经费
委员会经费来源主要是:
一、省企业家协会拨款;
二、举办各项有偿服务性活动的收入;
七、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委员会。
2、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3、委员会终止活动时,要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提出,权保会讨论通过后报省企业家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张岐山 河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
张祥林 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傅建国 铁道部石家庄车辆厂厂长
杨 成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吕毅华 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德时 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振江 石家庄神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茂生 石家庄凯斯达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委员
刘长顺 河北省经贸委研究室主任
王艾力 华北制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董运生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处处长
孙建玲 石家庄市潜水电泵厂劳动人事处处长
范双才 铁道部石家庄车辆厂劳动人事处处长
翟彦品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人事科科长
李文芳 石家庄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甄秀兰 石家庄东方热电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吕东京 石家庄新华印刷二厂副厂长
谷志平 河北省安装公司劳资处处长
刘子宽 石家庄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劳人处处长
呼玉超 石家庄泵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李中斌 河北经贸大学劳动人事系讲师、硕士研究生